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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与服务,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数量和布局,原则上应将辖区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服务的重点。

01

2021-1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是对照《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增加了政府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准入清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统筹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了排污口新改扩监管、水上禁运以及长三角固废联防联控机制等内容,并对应修改了部分处罚条款,将违反长江流域水上禁运规定、危险废物违法处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调整到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01

2021-12

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改革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重塑责任链、监管链,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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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山东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详情如下:山东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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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环办〔2021〕64号)

为贯彻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21〕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粤环办〔2021〕61号)有关要求,巩固深化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厅组织制定《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厅固体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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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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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部组织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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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危险废物环责险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部公布《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我国将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其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前风控等将进一步规范。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该部近期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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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浙江省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

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浙江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1年2月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反馈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浙江省,要求认真组织问责调查,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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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细则》已经第19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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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福建省印发实施“危废十条”

日前,《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印发实施,以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行动方案》围绕环境与安全风险防控“双重目标”,着力健全日常监管、利用处置两大体系。具体包括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强化废弃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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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化肥受影响,从严审批!刚刚,国家应急部、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来自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9月26日的消息显示,为了遏制涉及硝酸铵事故的发生,加强我国硝酸铵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近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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